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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碳中和与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光伏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2025年03月31日 11:15:25 人气: 3562 来源: 国家标委会
  关于征集碳中和与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光伏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24年第十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60号),标准已正式立项,目前正在起草研制阶段,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标准介绍:
 
  1.(计划号20231229-T-469)碳中和 - 原则、要求及指南
 
  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重要雄心目标,国内相关行业和领域也在积极探讨2060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和方法,需要当前从标准化的角度制定碳中和的概念和量化评价方法,形成统一的界定原则与要求,为开展碳中和工作的主体(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提供重要基础支撑,也能有效规范碳中和声明及碳中和相关产品和服务。
 
  为提高碳中和工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拟制定《碳中和-原则、要求及指南》,为推动碳中和工作提供国际趋同、科学实用、全面系统的标准支撑,为开展组织、企业、地方政府、产品、建筑、活动和服务各类型主体的碳中和评估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计划号20243771-T-467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伏组件
 
  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主战场,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发电规模稳居世界第一,电源结构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新兴电力系统、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也是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
 
  我国光伏产业已形成了从工业硅、高纯硅材料、硅锭/硅棒/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光伏辅材辅料、光伏生产设备到系列集成和光伏产品应用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并且在各主要环节均形成了一批世界级的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领跑全球,不断刷新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的世界纪录。光伏行业作为我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兴能源体系的主力军,以及我国参与全球能源产业和绿色经济竞争合作的关键领域,自身对于加强节能降碳管理的需求日益提升,行业目前发展阶段急需碳足迹、绿色评价等标准的支撑引领。
 
  本文件的制定将有效支撑以下三方面的相关工作: 1) 为产品生产、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相关组织了解自身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提供技术依据,识别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机会; 2) 为使用产品的消费者获取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选择环境友好的产品提供技术依据; 3) 为政府部门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市场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3.(计划号20243774-T-467)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光伏逆变器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2020 年 12 月1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太阳能作为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新能源,对其开发利用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将太阳电池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换成频率可调节的交流电的电子设备,直接影响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准确可信地量化光伏产品的降碳效果,是保障产品全球合规准入以及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力支撑。
 
  本文件的制定将有效支撑以下三方面的相关工作: 1) 为产品生产、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相关组织了解自身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提供技术依据,识别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机会; 2) 为使用产品的消费者获取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选择环境友好的产品提供技术依据; 3) 为政府部门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市场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二、权利和义务:
 
  1.在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和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2.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积极提交技术贡献和建议;
 
  3.享有在标准前言中署起草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的权利;
 
  4.标准实施后,享有优先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等;
 
  申请参加方式:填写《国家标准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596050239@qq.com
 
  附件1:国家标准申请表
 
  工作组: 王老师    电话:15901029818
相关资料下载:

标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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